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5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於易淹水地區設置防災型停車場。
- 說明
- 面對日增的極端強降雨事件,台南市部分地區的排水規劃可承受之雨量,已無法負荷。因此面對洪災,應增加都市「淹水容受力」,在遭遇洪水時,能夠避免生命財產受損、維持日常生計,擁有承受和適應洪水的能力。
- 台南人口密集的都會區排水系統發展都已定型,提高降雨承受力有限,建議可將公園綠地、公有建築地下室或學校運動場等地底下改成兼具滯洪池與防災功能停車場。在颱風豪雨來臨前清空車輛,停車場就變成地下滯洪池。不僅解決停車問題,還兼具治洪與防災功能。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9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78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於易淹水地區設置防災型停車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交通局辦理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設計有地下筏基以容納基地內外之雨水,再將其導入外部雨水箱涵。於易淹水地區設計地下防洪停車場,係以地下停車場兼具滯洪池功能設計,結合了城市防洪和停車需求之「多功能空間利用」的概念,在人口密集都市開發地區,興建規模停車場或滯洪池之土地取得實屬不易,故本府交通局評估本市停車熱區闢建立體停車場,亦不乏盤點學校、公有建築等地下空間評估其可行性。 二、因應都市防災、減災等韌性城市發展目標,利用公園綠地、公有建築地下室或學校運動場等地下空間改成兼具滯洪池與防災功能停車場,可增加停車場的空間,改善停車位不足窘境,亦可有效增加城市的滯洪能力,減少淹水災害;惟其地下停車場之工程成本較高,加上滯洪功能所需的特殊結構和設備,其建設成本加倍增加外,需搭配智慧監控系統、完善的預警系統、車輛疏散機制及環境維護工作等措施完善齊全後,再對外開放,見其成效。 三、本府交通局將與工務局、水利局共同研議,盤點適當之公有建築地下空間、公園用地多目標使用地下停車場,並藉由工程設計面納入防洪、滯洪功能,以發揮公有停車場防災功能。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