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5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張世賢 
連署人
曾培雅、林美燕、李中岑、林燕祝、王家貞、洪玉鳳、尤榮智 
案由
建請市府農業局針對設立養雞場比照雲林縣、嘉義縣即行訂定「自治條例」,避免他縣市業者蜂湧本市沿山地區大量設立養雞場。 
說明
近期白河區、東山區發生多起區民陳抗拒設養雞場事件,肇因為本市未定嚴格自治條例,而雲嘉縣市則已制定,致業者有機可乘,大舉來犯,區內居民則群起反對,糾紛不斷,基層公所及民意代表不堪其擾,應即遏止。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2/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8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15日府農畜字第1090096102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農業局針對設立養雞場比照雲林縣、嘉義縣即行訂定『自治條例』,避免他縣市業者蜂湧本市沿山地區大量設立養雞場」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目前已擬定自治條例草案,後續將依臺南市自治條例制定(修正)作業程序辦理,並舉行座談會綜合各相關業務機關(單位)之意見,再將草案提送本府市政會議審查及貴會審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