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3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 
連署人
陳秋萍、陳文賢、陳怡珍、賴惠員、謝財旺、李中岑、蔡旺詮、郭清華 
案由
本市南區明興路(南區區公所至明興療養院間)道路破損不堪,請重新鋪設。 
說明
明興路(南區區公所至明興療養院間)經長年風吹日曬,再加上大型車輛往來頻繁,道路現況已破損不堪,若不加以修復,唯恐引發交通意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安全,是以該道路有立即重新鋪設之必要。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907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1月17日府工務一字第1060091258號函復: 本府就「本市南區明興路(南區區公所至明興療養院間)道路破損不堪,請重新鋪設」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市南區明興路(南區區公所至明興療養院間)經長年風吹日曬,再加上大型車輛往來頻繁,道路現況已破損不堪,請重新鋪設一節,查旨揭路面改善所需經費約735萬元,因所需經費龐大,本局將視年度財源籌編情形後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