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賴惠員、楊麗玉、陳進益 
案由
建請農業局多管道向中央單位爭取補助農路修復項目! 
說明

農水路的修繕,攸關著山區農民的經濟生產運輸命脈,地方有著殷切的期盼!大台南縣市合併後,基於財源有限農業局每年只能編列極少數的農路維護費,完成補助的數量卻只有地方公所提報的一成,現已與地方農民的需求有極大的落差,建請農業局多管道向中央單位爭取補助農路修復項目如:

1.舊省政府時期,由山地農牧局所開設之農路<目前於水保局有造冊列管編號>應主動提報至農委會水保局,爭取維護費用且農委會亦有開設與維護農路之責!

2.平日農業局會勘時,應主動彙整地方公所提報案件,如:可於災害時,轉報符合中央災害補助之案件,或會勘時不符合市款農路補助項目<林班地>之案件,但亦可轉報中央災害補助案件,此舉不僅能減少市款農路支出,更可增加地方補助之總金額!

市款農路編列的維護預算,應以地方經濟產值為主要依據,並嚴格執行安全急迫性之毀損補助標準,以期將錢花在刀口上造福多數百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1314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2.01.16府農工字第1011066682號函復 一、依據 貴會第1屆第4次定期大會王竣潭提案﹝建設第13號﹞及101年12月14日南議建設字第1010011314號辦理。 二、執行農路修繕工程,涉中央權責單位部份,本府必積極向中央爭取,以期共同為本市農路修繕挹注更多財源。

執行農路修繕工程,涉中央權責單位部分,本府必積極向中央爭取,以期共同爲本市農路修繕挹注更多財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