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周嘉韋
- 連署人
- 蔡筱薇、邱昭勝、林志展、黃麗招、林依婷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針對高風險工廠進行聯合稽查,降低潛在風險。
- 說明
- 為降低潛在之災害風險,廠房堆放之相關物質應按規定誠實通報,並且市府加強掌握相關資訊。
- 建請市府進行全面性稽查,針對危險物品之申報列管、廠區內消防設備、勞工工作環境安全等稽查並掌握相關資訊,降低故發生風險。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1/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2/04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1172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針對高風險工廠進行聯合稽查,降低潛在風險」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經濟發展局每年度配合消防局針對管制量達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工廠進行聯合檢查,現場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之危險物品種類、存放配置圖及機械設備配置圖確實核對現況,若查獲不實將請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現行法規開罰。另因應經濟部已研擬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調高罰鍰金額等,後續如完成修法程序,將依修定後之規定辦理。 二、除每年配合本府消防局聯合稽查外,若接獲民眾檢舉或經他機關查獲違規事項皆排入聯合稽查,且視情況進行不定時查核。 三、受理申辦工廠登記或變更屬從事較高風險之行業,核准前依規定邀請本府消防、環保、工務及相關機關等共同會勘,並落實危險物品申報。 四、本府經濟發展局於工廠登記及變更登記時皆副知本府消防、職安健康處、環保局、工務局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俾利各機關即時管理輔導,並於公文加強宣導工廠改善廠內建築防火、防火避難設施、設置自動滅火設備等替代措施,以避免火災發生。 五、承蒙貴會議席對市政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