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 
連署人
蔡筱薇、邱昭勝、林志展、黃麗招、林依婷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針對高風險工廠進行聯合稽查,降低潛在風險。 
說明
  1. 為降低潛在之災害風險,廠房堆放之相關物質應按規定誠實通報,並且市府加強掌握相關資訊。
  2. 建請市府進行全面性稽查,針對危險物品之申報列管、廠區內消防設備、勞工工作環境安全等稽查並掌握相關資訊,降低故發生風險。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1172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針對高風險工廠進行聯合稽查,降低潛在風險」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經濟發展局每年度配合消防局針對管制量達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工廠進行聯合檢查,現場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之危險物品種類、存放配置圖及機械設備配置圖確實核對現況,若查獲不實將請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現行法規開罰。另因應經濟部已研擬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調高罰鍰金額等,後續如完成修法程序,將依修定後之規定辦理。 二、除每年配合本府消防局聯合稽查外,若接獲民眾檢舉或經他機關查獲違規事項皆排入聯合稽查,且視情況進行不定時查核。 三、受理申辦工廠登記或變更屬從事較高風險之行業,核准前依規定邀請本府消防、環保、工務及相關機關等共同會勘,並落實危險物品申報。 四、本府經濟發展局於工廠登記及變更登記時皆副知本府消防、職安健康處、環保局、工務局等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俾利各機關即時管理輔導,並於公文加強宣導工廠改善廠內建築防火、防火避難設施、設置自動滅火設備等替代措施,以避免火災發生。 五、承蒙貴會議席對市政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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