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連署人
- 陳秋宏、蔡筱薇、呂維胤、李宗翰
- 案由
- 為提升勞工權益,建請市政府應建立本市勞動條件評鑑制度以及勞工幸福企業獎勵機制。
- 說明
一、勞動檢查雖可保障勞工於受雇時不會遭遇到低於勞基法規範的勞動條件,然而勞基法所規範的僅是勞工權益的最低限度標準,因此除了傳統勞檢以外,勞工局應積極規劃推動可增進勞動權益的政策與措施,以有效增進本市企業經營者對勞動條件的重視。
二、應參考台北市的作法,其有「勞條健檢師」為企業施行體檢;為使勞動權益進步與發展,臺南市另應建立「勞動條件評鑑制度」以及「勞工幸福企業獎勵機制」,接受企業主動報名參與評鑑,並依照評鑑結果給予企業獎勵與標章榮譽,例如:1.給予貸款融資優惠。2.投入公共工程優先考量。3.各園區進駐設廠優待。4.市府專區公告宣傳提高企業形象。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295號
-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0年01月11日1100000300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01月11日府勞秘字第1100084139號函復: 有關民政第17號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針對應參考台北市的作法,其有「勞條健檢師」為企業施行體檢部分如下: (一)台北市勞條健檢師係由勞動條件檢查員主動前往事業單位,針對其工資、工時、休假、請假等勞動條件制度進行健檢輔導服務,和現行各縣市政府依據勞動部「勞動條件落實法遵實施計畫」執行入場法遵輔導作法相似。 (二)108年3月起即啟動勞動條件法遵輔導計畫,針對本市轄內低風險、小(微)型且未有勞資爭議之企業,指派專人進行臨場健檢輔導,針對事業單位各項勞動條件制度進行檢視,協助事業單位瞭解現行勞動法令,針對需要改善部分,主動改善建議,並追蹤改善情形,協助落實勞動法令,建立友善勞動條件。根據統計,108年執行1350家次,109年截至11月底,已執行1540家次,另本府勞工局已於109年02月27日藉由「台南呷頭路」臉書,置放法遵訪視宣導圖卡,讓本市事業單位瞭解本項服務內容。 二、另為營造性別友善、無歧視、族群融合的勞動環境,鼓勵企業重視員工職場幸福,提供安全、和諧的優質工作環境,,故特訂定臺南市五”心”職場認證計畫,表揚本市優良企業。本五”心”職場認證自104年首辦,已連續舉辦5年,期間創立識別標章,本認證計畫已有相當品牌識別度,其中在認證指標部分訂有托兒措施(設置)設立評核指標,鼓勵企業積極設置托兒服務軟硬體設施。
一、110 年 1 月 11 日府勞秘字第 1100084139 號函復。 二、針對應參考台北市的作法,其有「勞條健檢師」為企業施行體檢部分如下: (一)台北市勞條健檢師係由勞動條件檢查員主動前往事業單位,針對其工資、工時、休假、請假等勞動條件制度進行健檢輔導服務,和現行各縣市政府依據勞動部「勞動條件落實法遵實施計畫」執行入場法遵輔導作法相似。 (二)108年3月起即啟動勞動條件法遵輔導計畫,針對本市轄內低風險、小(微)型且未有勞資爭議之企業,指派專人進行臨場健檢輔導,針對事業單位各項勞動條件制度進行檢視,協助事業單位瞭解現行勞動法令,針對需要改善部分,主動改善建議,並追蹤改善情形,協助落實勞動法令,建立友善勞動條件。根據統計,108年執行1350家次,109年全年度執行1638家次,110年截至3月10日止執行415家次。另本府勞工局已於109年2月27日藉由「台南呷頭路」臉書,置放法遵訪視宣導圖卡,讓本市事業單位瞭解本項服務內容。 三、另為營造性別友善、無歧視、族群融合的勞動環境,鼓勵企業重視員工職場幸福,提供安全、和諧的優質工作環境,,故特訂定臺南市五”心”職場認證計畫,表揚本市優良企業。本五”心”職場認證自104年首辦,已連續舉辦5年,期間創立識別標章,本認證計畫已有相當品牌識別度,其中在認證指標部分訂有托兒措施(設置)設立評核指標,鼓勵企業積極設置托兒服務軟硬體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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