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11/29 
來文字號
府教幼字第101100458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補助本市101年度私立幼兒(稚)園導師費差額經費1,252萬8,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規定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24日臺國(三)字第1010169195號函辦理。

三、本案相關說明:

 依據民國101年3月15日教育部及內政部發布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差額補助基準說明如下:

(一)幼生16-30人之班級,至多設置2名導師,每月每人由教育部補助導師費差額各新臺幣2,000元。

(二)幼生15人以下之班級,至多設置1名導師,每月由教育部補助導師費差額新臺幣1,000元。

四、上開經費為教育部補助款全額計新臺幣1,252萬8,000元,本市無須編列配合款。

五、本案業經101年11月21日第89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 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1259號 
執行情形
本案中央款已入帳,目前辦理撥付至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中,並由單位預算下辦理本經費。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