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2/11/29
- 來文字號
- 府教幼字第1011004587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補助本市101年度私立幼兒(稚)園導師費差額經費1,252萬8,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規定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24日臺國(三)字第1010169195號函辦理。
三、本案相關說明:
依據民國101年3月15日教育部及內政部發布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差額補助基準說明如下:
(一)幼生16-30人之班級,至多設置2名導師,每月每人由教育部補助導師費差額各新臺幣2,000元。
(二)幼生15人以下之班級,至多設置1名導師,每月由教育部補助導師費差額新臺幣1,000元。
四、上開經費為教育部補助款全額計新臺幣1,252萬8,000元,本市無須編列配合款。
五、本案業經101年11月21日第89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 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12/04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2/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1259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中央款已入帳,目前辦理撥付至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中,並由單位預算下辦理本經費。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