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1/10/26 
來文字號
府工管一字第100083163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擬制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府100年1月10日府法制字第1000007675號函發「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自治法規新訂及整併作業計畫」辦理。
  2. 為因應縣市合併後建築管理需要,重新訂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廢止99年12月25日公告繼續適用「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3. 本自治條例業經本府100年10月27日第41次市政會議審議,礙於時間緊迫,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惠予審議。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刪除第十條(內容詳附表) 二、餘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8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00011663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經本府工務局於101年3月5日以府工管一字第1010187872號函請內政部核定中,俟核定後即可由本府法制處公布實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