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0次 臨時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於臺南市新化區衛生所暨衛福園區新建工程增設親子悠遊館。 
說明
  1. 新化區衛生所辦公廳舍建設工程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之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含涉及0-2歲公共托育計畫),分113年至115年共計3年度編列預算。
  2. 惟該新建處所除新化區衛生所辦公廳舍外,實際上並無規劃親子友善設施,致使新化區恐成為無親子悠遊館之行政區。
  3. 惟115年之預算並未編列親子悠遊館部分,請市府規劃於原址增設新化區親子悠遊館,以創造本區親子友善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19 
大會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本新建工程原規劃為三樓建築,請市府動支第二預備金規劃增建四樓作為增設親子悠遊館,增加之建設費用則提出追加預算因應。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30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140013209號 
執行情形
本局就「建請於臺南市新化區衛生所暨衛福園區新建工程增設親子悠遊館。」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本市民政局人口戶籍資料統計,截至114年12月止,新化區未滿7歲之幼童人口數為1,709人,本局參酌各行政區0至未滿7歲幼童人口,達1,000人以上者,原則列為設置親子館之優先地區,顯示新化區確有建置公共托育活動空間之需求。 二、本案本局陸續評估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原新化分所辦公廳舍及新化區老人/綜合活動中心,惟自來水公司辦公廳舍建物結構嚴重老化,補強效益有限,經評估建議停止使用並拆除;另,依新化區公所盤點新化區老人/綜合活動中心目前無可供使用之閒置空間,經會勘無合適場地。目前經市長同意擬於新化衛福園區增建四樓為新化區親子悠遊館,後續將運用第二預備金及追加115年度預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