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4/01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5046446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核定補助「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工程-營建廢棄物處理計畫」經費新臺幣2億2,800萬元整乙案(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國土署115年3月20日國署營字第115002171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略以:「各機關執行年度預算時,有下列情形之支出,而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於完成第45點規定程序後,於法定預算以外以墊付款項(以下簡稱墊付款)先行支用:(三)因災害必須緊急支付之工程或救濟支出」,因本市丹娜絲颱風災情嚴重,先以市款墊付2億元整,惟國土署於115年3月20日同意核定計畫總經費新臺幣(下同)4億2,80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其中2億2,800萬元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4月1日第7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於115年3月20日經國土署核定,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因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計畫日期較晚,未及於納入115年度總預算,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6/04/1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5/1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