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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前次會專案報告「0206善款使用情形」會議結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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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6月27日1110006550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6月27日府社助字第111078234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貴會第 3 屆第 7 次定期會-前次會專案報告「0206 善款使用情形」會議結論討論決議案各點,敬答覆如下:
一、 第一點「請臺南市政府召開本案相關會議時,通知受災區當地的議員列席」:
依據臺南市政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第 8 點第 2 項:「本會會議時得依會務需要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構)
或團體派員列席,提供諮詢意見。」基此,本府將於臺南市政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召開前,函請貴會推派議員列席提供諮詢意見。
二、 第二點「請臺南市政府研議提高教育信託基金」:
本府運用 0206 善款辦理教育扶助合計 890 萬 8,085 元,其中包含中華開發指定捐款於凱基銀行成立教育信託專戶,協助 5 名失依兒少至大學教育費 400 萬元,迄今持續扶助失依兒少,查該教育信託專戶2022 年第一季信託財產狀況,專戶期末期結餘款為 310 萬 3,753 元。有關教育信託案本府持續關懷渠就學狀況並運用善款持續協助。
三、 第三點「請臺南市政府增加受災戶補助金」:
本府運用 0206 善款辦理共 78 項方案協助 0206 受災民眾,提供生活扶助、醫療扶助、教育扶助、建築重建、法律扶助、稅費補助、財務損失補助等,預計執行金額為 28 億 335 萬 6,296 元,截至 111 年 5月 31 日止實際支出 26 億 4,631 萬 2,300 元,其中 68 案已結案、餘10 案續辦中。另查臺南市政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為照顧 0206 受災民眾(洪○○)生活照顧扶助費業已經委員會審議並通過在案,是以,本府仍持續秉持初衷關懷0206 受災民眾,倘渠等有扶助之需可提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
四、 第四點「臺南市政府研議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基金化,成立基金會依法管理」:
依據財團法人法,設立基金會後基金為根本不得動支,基金會解散後賸餘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業為目的之團體,將歸屬於非營業團體或法人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且設立基金會應建立人事、會計等人員配置,將增加人事費用成本支出。又本府已訂定「臺南市政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設置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監督審議,續以 0206 地震災害捐款專戶運作模式辦理各項扶助事宜,每月將續比照 0206 地震專戶將收支情形函送議會備查,以達監督之效。
五、 第五點「本案專戶剩餘款得併入前項基金,就其孳息作為其他重大災害賑災使用」:
0206 善款收入合計 42 億 8,959 萬 1,353 元,其中包含捐贈收入利息886 萬 7,402 元,本府運用善款辦理各項 0206 震災扶助計畫,預計執行金額為 28 億 335 萬 6,296 元,預計結餘金額為 14 億 8,623 萬5,057 元,結轉至臺南市政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續關懷 0206受災民眾及辦理重大災害相關事宜。有關以專戶孳息 886 萬 7,402 元作為重大災害賑災使用,將提送臺南市政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審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