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1/13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120111871號函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核定本市「111年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億6,6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2年度經費1億64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111年10月13日交路(一)字第1118600715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1月15日第56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2/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01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