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淑惠
- 連署人
- 郭信良、郭秀珠、蔡玉枝、洪玉鳳、盧崑福、曾順良、林燕祝、陳怡珍、賴惠員、蔡秋蘭、陳秋萍
- 案由
- 建請成立動物保護警察。
- 說明
一、動物法已施行13年,但虐待動物事件仍層出不窮,動物人員處理動物受虐時,受限於行政調查權,即使聽到民宅內正發生虐待動物情事,也無法查處,若有動保警察協助,即可如虎添翼。
二、目前五都中,臺北市已率先於99年成立動保警察,人力調配方式,是在各分局當中,各抽派2名偵查隊員警,接受動保法令與專業訓練後,擔任分局、派出所的種子教官,成立動保專責警力,受理動保案件。
三、臺南市近一年多來,不斷有人以BB彈射街道上的流浪貓狗,市警局動保警察的成軍,有其迫切性。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12/26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00011618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1.01.03府警公字第1010008491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0年12月26日南議保安字第1000011618號函辦理。 二、本局編制員額5,351人,預算員額4,362人,現有員額4,149人(至100年10月28日止),缺額達213人(警員最多),為利治安及交通工作逐行,現階段宜請業管單位行政科加強相關人員法令宣導及教育訓練,並督導各分局落實執行。
1.有關成立動保警察一案,經洽詢警察局表示,因人力不足,現時無法成立動保警察,如需協助查辦動保案件,可洽當地警察單位,將會派員協助。 2.已函請農委會修訂動物保護法,讓成立動保警察能有法令依據。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