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蔡淑惠、Ingay Tali穎艾達利、尤榮智、李中岑 
案由
建請市府消防局辦理全體外勤人員及義消每年公費健檢。 
說明

一、消防員在出入火警後容易沾惹到致癌物質,因此消防員的罹癌風險比一般人高16%,目前40歲以上消防人員每2年1次,40歲以下每3年1次辦理公費健檢。

二、建請爭取有訓練認可的外勤義消也納入健檢,借鏡城中城事件,應更加落實民眾消防相關知識,並保障辛苦的消防人員的身體健康。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3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1234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12月17日府消秘字第1101507472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規定,編制內40歲以上之公務人員,每2年補助1次。自109年起本府消防局未滿40歲之外勤同仁,每3年補助1次,最高均以3,500元為限。 二、110 年、111年健檢補助名額各450名,合計900名,約佔本府消防局得參加健檢人數82.7%。 三、為持續增加健檢人數,作為如下: (一)對內:增加編列健檢補助預算,本(110)年補助名額450名。參加健檢同仁,核予公假前往。 (二)對外:積極接洽民間善心人士捐贈健檢費用。 四、為維護外勤同仁身心健康,本府消防局111年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如下: (一)內勤:滿40 歲以上之內勤人員健康檢查每2 年補助1次,最高以新臺幣3,500 元為限。 (二)外勤:外勤同仁(不限年齡)健康檢查每2年補助1次,最高以新臺幣3,500 元為限。 五、有關義消部分,常出勤且有進入火場協助救災之義消人員約計300名,針對是類人員,將訂定健檢補助標準,於111年以預備金辦理,112年爭取編列預算給予健檢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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