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5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偉智
- 案由
- 安定區港口滯洪池區内道路旁土方崩塌,為避免破損坡面擴大,應儘速確認其損害情況,進行修復,並應儘速清淤,維持滯洪池納水功能。
- 說明
- 港口滯洪池區中,部分坡面土基流失嚴重,似有影響本區道路或坡面安全狀況。
- 本案件依民眾陳情案件,如附件圖示,某些土方疑似大雨沖刷,導致崩塌情況發生,為維護其安全性,請市府儘速處理。
- 另本滯洪池內土方長期缺水,已被植物長期生長,嚴重影響集水區的納水容量,應即刻安排清淤,維持滯洪池納水功能。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4-5定工務議提25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7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1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630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安定區港口滯洪池區内道路旁土方崩塌,為避免破損坡面擴大,應儘速確認其損害情況,進行修復,並應儘速清淤,維持滯洪池納水功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安定區港口(灣港)滯洪池係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以下簡稱六河分署)辦理,其池體尚在工程保固期間內,業經水利局於114年5月26日邀集六河分署及工程保固廠商至現場勘察釐清,後續六河分署保固廠商已於114年6月3日針對雨水沖蝕部分修護完成。 二、本府水利局針對安定區港口滯洪池環境維護頻率採非汛期每2個月1次,汛期間每個月1次,進行除草等維護工作;倘有異常事件或情形(如鋒面大雨、颱風等)使池體有大量雜物、垃圾,將另行派工處理。 三、另針對池體淤積情形定期巡檢,並配合水利建造物年檢、不定期檢查作業,以掌握蓄洪量能。經本(114)年度檢查,尚未達影響蓄洪容量之警戒情形,故尚無清淤計畫,後續本府水利局亦將加強巡視及維護。
- 回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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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定工務議提254回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