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吳禹寰、周奕齊、蔡育輝 
案由
建請市府於南聖公園增建體健設施,提升運動環境,促進市民健康。 
說明
南聖公園為周邊居民重要的休憩場所,惟現有運動設施數量有限,無法滿足市民需求,亟需增設體健設施以提供更完善的公共運動環境。體健設施不僅能促進市民日常運動習慣,亦能提升公園使用率,營造健康友善的社區環境,有助於市府推動全民健康政策。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179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南聖公園增建體健設施,提升運動環境,促進市民健康。」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建請於南聖公園增設體健設施,提升運動環境,促進市民健康之意見,旨案業由本府體育局於114年4月16日辦理現勘,然南聖公園之轄管機關為本府工務局,俟體育局釐清欲施作之體健設施種類及數量,再由工務局施作。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府體設字第1140549727號函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南聖公園增建體健設施,提升運動環境,促進市民健康」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南聖公園增建體健設施一案,本府體育局於4月16日辦理會勘及決議。 二、新設體健設施需求如下:划船器、單槓及雙人腹肌板,增設地點於裕和路及裕和五街處,以提供更多民眾使用上之需求,另建議可設計成一排之體健設施,以方便民眾就近運動之連續性。 三、優先請工務局協助設置體健設施。 四、倘若有經費不足,本府體育局再另行研議經費籌措。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