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 來文日期
- 2013/09/10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2082001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102年度「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修繕及基礎公共設施改善計畫」經費新臺幣7,321萬2,5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577萬元,市配合款4,744萬2,5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2年7月12日內授中民字第102573035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及第六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修繕計畫經費新臺幣6,422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1,858萬元,市配合款4,564萬5,000元)。
(二)基礎公共設施改善計畫經費新臺幣898萬7,500元整(中央補助719萬元,市配合款179萬7,500元)。合計經費新臺幣7,321萬2,500元整(中央補助2,577萬元,市配合款4,744萬2,5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7月31日第121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10/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同意追認。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費新臺幣7,321萬2,500元整,已列入103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本計畫目前本市已完成核銷結案計13案,施工中計4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