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來文日期
- 2012/03/15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1016923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制定「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原臺南縣政府為管理臺南縣類似潟湖等具天然屏障之ㄧ定水深沿岸海域之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制定公布「臺南縣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在案,茲因臺南縣、臺南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經考量實際業務需求及落實業務之管理,爰制定「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俾以管理。
- 本案業經本府100年2月8日第5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在案,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審議,俟完成法定程序後,依規定公佈施行。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一、修正第八條第一項(修正內容詳附表二) 二、修正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6/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6/22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010010740號
- 執行情形
- 1.依市議會議決意見修正「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2.101年7月20日(府農港字第1010561902號函)檢送上開「臺南市潟湖區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至行政院依法核定在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