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王家貞、蔡育輝、林燕祝 
案由
請教育局針對南區龍崗國小新建教室所需必要教學設備於下學年度編列預算或辦理追加預算,以配合新建教室同時啟用。 
說明

一、教學設備請與硬體設備配合完成。

二、請編列預算前與學校討論,盡量配合學校需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521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0以府教永字第108061370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教育局針對南區龍崗國小新建教室所需必要教學設備於下學年度編列預算或辦理追加預算,以配合新建教室同時啟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教育部為執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訂事項及協助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發展,於108年1月29日頒布「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第4點第1款第9目「其他學校設施、設備或教學設備、教材、教具及學生就學所需經費」編列每三年一期固定補助經費,偏遠地區學校申請經費以200萬元為上限、非山非市學校申請經費以100萬元為上限。 二、查南區龍崗國小為教育部認定之偏遠地區學校,且當初顧及該校新校舍完工後亟需充實教學設備,業排定該校為109年度補助名單以配合新建教室啟用,目前已請學校先行通盤檢討所需教學設備項目,俾利屆時向教育部提報所需經費。

一、108年6月10日以府教永字第1080613700號函復。 二、南區龍崗國小為教育部認定之偏遠地區學校(補助上限為200萬元),顧及該校新校舍完工後亟需充實教學設備,業排定該校為109年度補助名單以配合新建教室啟用。 三、本案已列入明(109)年度教育部補助經費申請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