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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邱莉莉、余柷青、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鎮國、王宣貿、林冠維、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陳秋萍、曾之婕、周嘉韋、陳秋宏、陳碧玉、曾培雅、李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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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辦理紙錢集中燒之「環保運鈔專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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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本市辦理紙錢集中燒成效顯著,為擴大服務範圍至小間宮廟及個人,建請市府於紙錢焚燒尖峰節日,推出運送紙錢之專車,避免民眾產生紙錢丟垃圾車之心態,提升紙錢集中燒政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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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一、112年購置7輛,113年預計再購置10輛,用於寺廟及一般民眾申請紙錢集中載運之熱區(如永康區、北區、中西區﹍等),設置紙錢載運專車,專供紙錢載運使用,後續視載運量能需求再評估增加專車數量。
二、本市紙錢集中燒收運,目前採預約制,宮廟及個人可於載運3日前透過網頁申請(epb2.tnepb.gov.tw/lucky/a05_apply.asp),撥打專線06-3354306或連繫轄區清潔隊預約載運,屆時本局「天府保全運鈔車」至指定地點協助載運至本市淨圓滿環保金爐。
三、環保局於春節、清明、中元三大節日,均協助配合轄內納骨塔紙錢集中燒作業,另宮廟、團體或個人若有協助紙錢載運需求,全年度均可提出申請,環保局將派遣天府運鈔車至指定地點協助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