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呂維胤、李退之、蔡旺詮 
案由
建請市府社會局與民政局研議楠西區楠西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增設電梯暨新闢廚房乙案。 
說明

1.楠西區楠西老人文康活動中心係全區之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其對楠西區至為重要,目前該活動中心內設有全區關懷據點的老人日托班,現有登記的老人有36位,中午在此用餐的約有50人。

2.惟現階段一樓日托休憩空間已不敷使用,須於二樓增設休憩空間,但顧及日托班均為年事已高的長者,且有些行動不便,故希望能增設昇降設施以方便其上下樓層使用。

3.本提案已於106年2月13日上午10:00(106年2月3日潭字第1060203號函)完成聯合會勘,其會勘紀錄(106年2月16日潭字第1060216號函)結論:本案係於建築物外部增設昇降設備,依法須由區公所委託建築事務所辦理申請建照執照;同時因原廚房位置為增設昇降設備所在,故須另闢新的廚房,因此增設昇降設備與新闢廚房兩者一併納入申請增建執照。

4.建請市府社會局與民政局盡速協議裁示辦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4617號 
執行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2日府民自字第1060721901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社會局與民政局研議楠西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增設電梯暨新闢廚房乙案 」,敬答覆如下: 一、 楠西老人文康活動中心係民國84年5月落成之2層樓建物,樓地板面積503.64平方公尺(約 152坪),無設置電梯。 二、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本案公所提報經費 334萬(含電梯 250 萬,周邊結構補強及廚房修繕 84萬),市府社會局將列入前瞻計畫向中央爭取是項改善經費。 依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06年7月14府社老字第1060722136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社會局與民政局研議楠西區楠西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增設電梯暨新闢廚房」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已列入前瞻計畫-整建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建置長照據點經費案內,俟中央核定補助後即函請公所儘速依提報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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