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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沈家鳳、蔡蘇秋金、呂維胤、陳秋宏、蔡旺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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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鄭佳欣、沈震東、郭鴻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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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老人走失時有所聞,且大都無可辨識之標誌,目前已有更進步之器具,建請市府補助及推廣藍芽型防走失追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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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隨著醫材及輔具的發展,台灣的長照已走向智慧型長照,藍芽追蹤器的好處是只要失智長者配戴,透過遠端定位系統,就可以即時找到走失的失智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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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日期字號:110年9月7日1100007730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7日府社照字第1101045875號函復:
本府就「老人走失時有所聞,且大都無可辨識之標誌,目前已有更進步之器具,建請市府補助及推廣藍芽型防走失追蹤器」(民政第78號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保護老人走失能安全回家,本府社會局已提供有走失之虞者申請免費愛心手鍊,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可申請身障輔具個人衛星 定位器補助,每人最高補助1萬元。
二、考量失智症者未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110年度新增提供不具申請身障輔具資格之失智症者(應檢具診斷證明書),購置個人衛星定位 器補助,個人衛星定位器可即時追蹤長輩的位址,具備緊急求援與雙向通話功能,每人最高補助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