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經發局改良商圈之評核機制與建立退場輔導機制。 
說明
  1. 經陳情人反映,雖經發局設有評選機制,但常有商圈為競爭名次而傷彼此和氣之狀況,商圈之各種努力皆應備受肯定,建請經發局改良複數入選的評選,建議避免以排名之方式評核,並建立評選後之改善輔導和補助辦法。
  2. 目前台南市商圈設置辦法進場規則,卻沒有訂定退場機制,進而發生舊商圈不積極運作,導致商圈內新興店家礙於「同一地區僅能設立一個商圈」之規定,讓想積極發展之商家窒礙難行,建請經發局妥善運用評鑑計畫,設置退場與輔導機制,讓舊商圈能活絡或讓新商圈足以成立,以落實商圈活絡在地經濟之政策執行。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2/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1215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 經發 局 改良 商圈之評核機制與建立退場輔導機制 。 」 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 府經濟發展局於本年度完成商圈評核訪視後開設檢討會針對本市商圈數眾多、型態與特色多樣化,單一評核機制一體適用容易失焦,有鑑於此,以評核整體分數為單一獎勵指標之外並將就商圈的亮點及特色,分類項予以 獎勵。 二、因此本年度除了原先規劃 6大指標獎項以外,對於商圈在地深耕、融入在地生活、具幸福感與經濟活力者、組織凝聚力、具發展潛力、需正向激勵者等等面向,歸類 3 大獎項以資鼓勵商圈再成長。 三、另外, 對於未來商圈補助,將採競爭型提案審查、擇優補助方式,參考評鑑成績來核撥補助款,評核不佳商圈不予補助,不再雨露均霑。 四、對於競爭型提案,將設計績效指標,由公所結合商圈提報計畫書,將依「臺南市政府商圈專案輔導計畫審查及執行作業要點」邀集學者專家及府內機關代表成立 8 人 以上 之 審查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並請提案商圈簡報、回復委員答詢,成績低於設定標準者,不予補助。 五、至於補助款執行效益檢覈,亦透過年度商圈輔導評鑑作業機制辦理。將補助款執行效益列入考評項目,併同其他指標予以評分,同時由專家學者提供商圈發展及改進建議、與商圈進行雙向交流與溝通,考評成績將列入次年度商圈申請專案補助參考 。 六、對於「不參加考評之商圈」及「提案申請補助款成績低於標準之商圈」,不列入輔導。 七、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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