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Ingay Tali 穎艾達利 
連署人
邱莉莉、李鎮國、林冠維、王宣貿、余柷青、陳秋萍、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曾之婕、周嘉韋、黄肇輝、李偉智、陳秋宏、陳碧玉、曾培雅 
案由
建請市府研議本市績優運動選手續留臺南市之專案獎勵辦法,整合升學機制,讓選手根留臺南。 
說明
  1. 本市優秀運動人才外流問题嚴重,以棒球U15國家代表隊,兩位臺南籍選手皆去外縣市升學,顯見本市對於績優選手續留吸引力薄弱問題。
  2. 建請市府整合升學管道,推出績優選手專案獎勵機制,讓選手根留臺南,且無後願之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76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本市績優運動選手續留臺南市之專案獎勵辦法,整合升學機制,讓選手根留臺南」,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體育局目前針對四大全國性運動賽會績優表現培訓補助,說明如下: (一)全中運及學生運動聯賽: 1.區城性重點體育發展學校培訓:依據本市於全中運及學生運動聯賽優勢項目10項中,擇定14條三級銜接校隊體系,核予每年每校20至40萬元之校隊培訓經費。 2.全中運學生運動聯賽菁英培訓計畫:針對培育出全中運及學生運動聯賽奪牌選手之所屬學校校隊,核予每年每校3至12萬元之校隊培訓經費。 3.全中運奪牌選手培訓津貼:針對本市該年度全中運金牌及破紀錄選手,核予每人每月1,500至5,000元之培訓津貼。 (二)全國運: 1.全運會代表隊培訓經費:於賽事當年編列1,200萬元,挹注選手培訓期間提升訓練器材、移地訓練、教練增能培訓、潛力選手每月培訓補助等。 2.菁英運動選手補助計畫:針對前一屆全國運動會本市前三名選手核予每人每月3,000至2萬元之培訓津貼,指導教練核予每人每月1,000至5,000元之指導津貼。 3.全民運:補助參賽選手基本培訓費每人最低2,000元,109年總計發放282萬9,000元。 4.身障運:於賽事當年編列50萬元 ,挹注選手培訓經費。 二、另,選手培訓及參賽期間,本府體育局亦提供相關之照顧服務,說明如下: (一)運動傷害防護計畫:每年投入400萬元,針對全中運及學生聯賽13個運動項目,服務對象至少400人,提供運動科學及運動傷害服務,提供選手多元化的後端支持系統。 (二)體能訓練巡迴計畫:結合本市基訓站選手亮點校隊,安排專業體能師赴校指導,強化基層選手競技運動實力。 三、體育局將持續關注及研凝相關符應選手需求之支持計畫,不論是培訓、輔導或參賽獲獎之獎勵,以期市績優運動選手能夠根留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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