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法規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 來文日期
- 2011/04/19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0026464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訂定「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 說明
- 本草案業經100年1月19日臺南市政府第4次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其係依據房屋稅條例第6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房屋稅徵收率,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備案。」規定訂定。
- 臺南縣市原各自訂有房屋稅徵收稅率,在合併升格後,為規範本市房屋之房屋稅徵收稅率,應重新規定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稅率,爰依據前揭法規擬訂本自治條例,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
- 本草案計三條,屬地方制度法第25條之自治條例。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7/1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8/02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 1000011098號
- 執行情形
- 已於100年8月12日以南市稅房字第1001308260號函請臺南市政府法制處公布施行在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