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沈家鳳
- 連署人
- 劉米山、呂維胤、陳秋宏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將幼兒園納入無菸通學步道範圍,以維護兒童健康發展。
- 說明
- 現有無菸通學步道規範範圍為三級學校,未納入幼兒園,二手菸對於幼童的傷害已有許多研究實證。建請市政府應主動將公共化幼兒園周邊納入,並協調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等共同參與,以維護孩童健康。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6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將幼兒園納入無菸通學步道範圍,以维護兒童健康發展」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全面禁止吸煙場所,包含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幼兒園屬於前揭法定禁煙場所,自應維護幼兒無菸學習環境。 二、為建構完善的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維護兒童健康,教育局透過公告請各園在校門口、家長接送區、人行道設立禁菸標語或是在公佈欄、園所官網(臉書)、親子座談會(生日班親會)等多種可行管道,向家長宣導園所周遭通學步道為無菸場所,藉此維護幼兒健全身心發展。 三、查衛生局105年已協商高國中小學校設置無菸通學步道,實施至今共有233所校園實施,依各園所處環境有所不同,未來將審慎研議納入計畫範圍之可行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