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2/16 
來文字號
府水雨字第113027074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本市「臺南市安平區安平運河防潮設施改善計畫」經費5,000萬元(中央補助款3,500萬元,市配合款1,5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1月11日國署水建字第113100657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5,000萬元(中央補助款3,500萬元,市配合款1,500萬元),執行期間自113年起至114年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2月15日第6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臺南市安平區安平運河防潮設施改善計畫」一案,亟需先行墊付辦理工程發包,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0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3/2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155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