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李鎮國、許至椿、李中岑、吳通龍、尤榮智、周奕齊 
案由
建請文化局督促文資處,加速南山公墓之文資審議,以利遷葬事宜進行。 
說明
  1. 南山公墓這項計畫對於南區再生是重點項目之一,就是希望透過整體環境改造,並結合古蹟、公園環境,將刻板的公墓場域,改變長期以來的陰森感。
  2. 如今工程一再延宕,形同將先人公墓淹沒在比人高的雜草樹叢中,任其倒塌、毀壞,也等同於沒有完整的保護措施,使民眾無法了解最大公墓群的歷史意義。
  3. 對此,要求文化局文資處,儘速回應地方民意,完成地方期待。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1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0675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文化局督促文資處,加速南山公墓之文資審議,以利遷葬事宜進行。」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南山公墓之文資審查程序: 本府文資處刻正針對民眾提報標的辦理文資審查:108 年至109 年民眾提報之標的,計 49 門墓,已辦理現勘,經專家委員評估決議列冊追蹤者,後續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於六個月內提送本市文資審議會進行審議;另 111 年民眾提報標的計 55 門墓,因提報表有所缺漏,文資處已函請民眾補充資料,俟補正後安排現勘及審查程序。 二、 另因南山公墓現為列冊追蹤文化景觀,經111 年4 月1 日本市文資審議會決議:如民眾有自行依風水及習俗自行辦理遷葬需求,或管理單位有清整空墳之需求時,將請臺南市殯葬管理所及管理單位事前通知本府文資處,並確認該標的是否為提報標的物,或文資調查中較具有文資價值之標的,以利憑辦後續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