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呂維胤、李宗翰 
連署人
 
案由
建請市政府針對基層運動,持續提供多面向、多元支持。 
說明
沒有良好基層運動選手,就不會有頂尖選手。建請市政府針對各項基層運動項目持續提供多面向、多元支持,如訓練場地、選手教練營養金...等持續性支持,以培植本市運動實力與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1.照案通過。 2.請市府針對多面向及不足部分,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024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1年1月5日1110000184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5日府教體處字第110150879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針對基層運動,持續提供多面向、多元支持」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照顧本市基層選手,本市照顧選手措施分為下列3大面向分述如下: (一)提高參賽補助: 本府自 109 年起全面提升參加全國性綜合型賽 事之參賽補助,交通費由區間車提升至自強號往 返補助;住宿費則由每日 400 元提升至 600 元。 (二)挹注培訓經費: 1.全中運選手:針對本市參加全中運及學生運動聯賽奪牌選手之所屬學校,核予每校 3 萬元至12 萬元之培訓經費。 2.全運會選手: (1)菁英運動選手培育補助計畫:針對於最近一屆全運會獲前三名選手核發 3,000 元至 2 萬元之培訓經費,指導教練核發 1,000 元至5,000 元之培訓指導經費。 (2)代表隊培訓經費:於賽事當年編列 1,200 萬元,另於 111 年編列新興預算 600 萬元,挹 注選手培訓期間提升訓練器材、移地訓練、教練增能培訓、潛力選手每 月培訓補助。 3.全民運選手:補助參賽選手每人2,000 元以上培訓費。 4.身障運選手: 於賽事當年編列 50 萬元培訓經費。 (三)增加獎勵金額度: 1.全國運動會獎勵金:110 年起個人項目金牌獎勵金自 25 萬元提升至30 萬元;團體 項目 金牌獎勵金則自 8 萬元提升至 13 萬元。 2.全國身障運獎勵金:111 年起將個人項目 金牌獎勵金自 7 萬元提升至8 萬元。 3.全民運動會:111年起將第一類競賽項目個人金牌獎勵金自10 萬元提升至 13 萬元;第二類競賽項目,個人金牌獎勵金自 5 萬元提升至 6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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