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來文日期
2013/06/17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2053736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定本市「102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調查計畫」經費新台幣410萬7,000元整案(中央補助328萬5,000元[其中113萬1,000元已納入102年度總預算];市配合款82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297萬6,000元(中央補助215萬4,000元及市配合款82萬2,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1年12月14日漁四字第1011342105號函核定及102年4月2日漁四字第102134076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3點第6款配合上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28萬5,000元整(其中先前補助113萬1,000元),本府編列配合款新台幣82萬2,000元整。

(二)本案中央補助款之先前補助113萬1,000元已納入102年度水產種苗場業務-漁業行政-業務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項下(101萬7,000元)及一般事務費項下項下(11萬4,000元)。

(三)本府每年度辦理養殖漁業放養量調查計畫,(1)本計畫為辦理漁業署查報人員投入作業。(2)具有養殖漁業登記證之業者通知主動申報,使受災漁民漁塭獲得救助。(3)淺海牡蠣養殖查報作業。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5月29日第11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7/3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7/31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追認。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8/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742號 
執行情形
至102年9月12日已完成調查17,559口漁塭,面積10,699公頃執行率70%,目前按預定進度執行中。照案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