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3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案由
建請市府研議仿效韓國「停等紅燈遮陽棚與灑水噴霧設施」,建罝人行道停等紅燈處或行穿線前的行人停等處。 
說明

鑒於「台灣熱島效應」所生之高溫氣候,將產生對市民「熱中暑、熱傷害」之傷害,恐致身體生命有嚴重影響疑慮。

為維護市民避免過度暴露在烈日的高溫下曝曬,減緩市民承受高溫曝曬之保護措施,建置隱性成本實屬刻不容緩,故建請市府參酌本案案由並儘速研議其可行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62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仿效韓國『停等紅燈遮陽棚與灑水噴霧設施』,建置人行道停等紅燈處或行穿線前的行人停等處。」案,敬答覆如下: 一、 建議人行道上設置行人停等遮陽設施一案,經查高雄市曾於103年試辦過類似設施供停等機車使用,經本府交通局檢討研析說明如下: (一) 道路條件不足:遮陽棚須有立桿位置,為避免該設施變成道路障礙,影響汽機車行車安全,爰該設施主要設置於快慢分隔島右側之機慢車道,本市街道相較狹窄,具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數量不多。 (二) 設置高度問題:承上,具快慢車道分隔路型,右轉汽車須提前自前一分隔島缺口駛入機慢車道並於下一路口右轉,故設置遮陽棚淨高宜滿足4.6公尺之限制(目前高雄市試辦高度為3.5公尺,曾遭車輛撞壞),方能避免鐵架因大型車輛經過而損壞。 (三) 維護管理不易:遮陽棚鐵架強度如無法承受鐵架本身與帆布重量,將會有倒塌之疑慮;另遮陽棚易產生積水及遭強風吹襲而損壞,皆使後續維護管理問題不易克服。 二、 另運用於行人遮陽使用部份,除有上述問題,亦涉建管及人行道設置規定等,本府交通局轉請主管管理機關本府工務局研議設置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