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林阳乙、林燕祝、曾培雅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南區金華路一段352巷141弄研議電纜地下化,以保障住戶居住安全。 
說明

一、依民眾陳情辦理。

二、茲因南區金華路一段352巷141弄巷弄狹小,且電桿緊鄰住宅,曾發生打雷影響住戶以致家電跳電情形,希改以電纜地下化,因此建請相關單位研議,以保障住戶居住安全。

 
辦法
如案由請相關單位辦理會勘。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1070008130字第 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12.07府經能字第107136395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南區金華路一段352巷141弄研議電纜地下化,以保障住戶居住安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經發局於107年9月28日辦理會勘,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查勘表示,需提供適當地點供設置2座變壓器,因本案巷弄狹小,當地住戶建議將變壓器設置於附近公有地。 二、案經台電台南區營業處函復表示,經現場查證桿線設置均符合「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且無妨礙消防及救援車進入情事,有關住戶建議配電設備設置於附近公有地,因離供電範圍過遠,目前桿線下地實有困難,為維持用戶正常用電,現階段仍以維持架空線路供電為宜。 三、另為避免地下化後配電設備設置爭議問題,倘日後路權機關規劃妥公共設施空間,及能協調當地民眾取得供電設備設置地點,並同意依該公司營業規則第86條或第91條規定負擔線路變更設置費,屆時將配合檢討辦理。 四、承蒙貴會對於南區金華路一段352巷141弄電纜地下化,以保障住戶居住安全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