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張世賢、杜素吟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停止永康區飛雁新村都更案,變更都市計畫為公園用地,以保護碩果僅存之文化遺址,並增加本市一文化景點,創造地方更好之生活環境。 
說明

一、永康區飛雁新村都更案,經市府古蹟及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於今年六月決議保留,並增加油槽及控制室為原歷史建築傳原通訊所的一部分。

二、飛雁新村具有史前大湖文化(史前2000-3500年)六甲頂遺址、日據時期及戰後等歷史文化延續特色。

三、永康區六甲頂地區,是永康交通最複雜、最擁擠的地方,且緊鄰奇美醫院,周遭工廠、住宅、大樓密集,在永康都市計畫內,該地區並無公園預定地之規劃,該地區居民企盼生活環境得以改善。

 
辦法
飛雁新村都更案已延宕多時,且已完成文資法相關作業規定,市府文資審議委員會亦已作成決議。建請市府儘速處理,還給市民一優質的生活環境,亦不失文化首都之美名。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919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1月9日府都規字第1051349157號函復: 一、本案涉及「六甲頂遺址」及「油槽」等歷史建築部分,分別於105年5月24日經第三屆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及105年6月21日經第三屆臺南市遺址審議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在案,本府都市發展局其後亦歷經四次與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後續處理之研商,並請該公司依上開決議提交「擬定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飛雁新村都市更新整體開發)案」及「擬定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修正計畫書,俾供後續提送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進行相關審議作業。 二、承蒙貴席對於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都市更新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