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國文 
連署人
賴惠員、蔡淑惠、邱莉莉 
案由
建請速擬臺南市名人故居保存作業要點。 
說明

一、經文化局普查,目前有138處名人故居列冊管理,然而,名人故居的保存不是立碑、立牌,重點是建築物的保留,文化局應速擬名人故居保存作業要點,故居保存才有法可循。

二、另臺南民主運動的先驅湯德章律師故居,因計劃道路闢建工程,房屋面臨被拆除危機,後因列為名人故居目前暫緩拆除,至於故居保留的型式,需依名人故居保存作業要點辦理。

三、建請文化局速擬臺南市名人故居保存作業要點,在此會期送議會備查,讓湯德章故居能在今年上半年即確定可否保留。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39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年5月30日以府文研字第1020476733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有關貴會第1屆第5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教育第13號案)決議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會102年5月24日南議教育字第1020010392號函辦理。 二、本府文化局業已加速草擬「臺南市歷史名人紀念辦法」草案,為使辦法更為周延,茲將辦法中涉及區公所辦理事項,函請本市各區公所提供相關意見,本辦法草案業以依區公所函復意見修正,並於5月22日依本府法規制定程序辦理中。

業於8月22日由秘書長召開法案研商會議後裁示,原擬歷史名人紀念辦法草案,改以行政規則(作業要點)方式訂定,本府文化局將依裁示草擬「臺南市歷史名人紀念形式作業要點」,並依本府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