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4/08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09040515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補助辦理「曾文溪排水第十號橋改建工程」案,其中有關配合用地取得經費4,000萬元(全市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水利局109年3月26日南市水雨字第1090366413號書函及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9年3月17日水六工字第1095002949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曾文溪排水第十號橋改建工程」橋梁部分改建工程費1億2,157萬元之78%,經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9年3月17日水六工字第10950029490號函同意以9,520萬元補助辦理,至於配合辦理用地取得費用4,000萬元(全市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109年4月7日第433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4/08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53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