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7/29 
來文字號
府觀銷廣字1131010913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3年度「借問站」創新旅遊服務推廣計畫總經費1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16萬9,000元、市配合款1萬9,000元)其中中央補助款16萬9,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5月29日觀旅字第1135000835E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內容含「借問站店家教育訓練費」13萬8,000元及「借問站相關設備更新」5萬元,總經費計18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16萬9,000元、市配合款1萬9,000元),其中中央補助款16萬9,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配合相關計畫期程規定,以利後續計畫執行,並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6月25日第65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提升本市借問站服務品質,辦理教育訓練及相關設備更新,依交通部觀光署113年5月29日觀旅字第1135000835E號函中規定,須於補助事項辦理完竣後一個月內(至遲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附相關文件辦理核銷,為確保執行期程符合規定,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8/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