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 
連署人
盧崑福、杜素吟、陳怡珍、周奕齊、曾之婕、尤榮智、方一峰、郭信良、陳昆和、周麗津 
案由
請市府落實視障專業教師長久駐點,或列為正式編制之政策,以維護視障生穩定與即時之學習環境。 
說明
  1. 目前本市之視障教學係採巡迴教師制度,指導教師必須分散在全市有視障教學需求之學校巡迴,儘管112年間成立永福國小、新市國小、公誠國小、復興國中及大灣高中等5校為視障教育重點學校,惟仍未有常規進駐之視障專業教師。
  2. 為達成特殊教育法第1條揭櫫之各目的,並遵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請市府規劃如案由所載之視障專業教師長久駐點,或列為正式編制之優先政策。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6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府落實視障專業教師長久駐點,或列為正式編制之政策,以維護視障生穩定與即時之學習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設有視障巡迴輔導班之視障重點學校,計有永福國小、新市國小、公誠國小、復興國中及大灣高中等5校5班,每班均配置正式教師,以提供視障生穩定、專業之學習環境。 二、上述視障重點學校,以永福國小為全市中心重點學校,為落實視障專業教師穩定,教育局已申請師資培育公費生1名,教學專長為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並加註視覺障礙需求次專長,將於116學年度分發至永福國小。 三、另為強化本市視障支持服務,因應個別學生差異及特殊教育專業需求,提供以下服務: (一)專案補助學校聘用轉譯人員進行相關教材轉譯工作,解決全盲學生學習所需點譯教材之特殊需求。目前已有大灣高中、安順國中、復興國中、南大附小及非營利永仁幼兒園等校申請經費計新臺幣(以下同)75萬4,170元整。 (二)與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簽約合作,配合視障重點學校整體規劃,協助培訓專業支援人力一培訓轉譯助理人員為點譯專業團隊,協助製作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視障教材和評量試卷等初步轉譯或繕打工作。 (三)協助學生申請視障適性教材,113年度共補助經費355萬7,127元整;另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亦備有視障類輔具,以滿足全盲學生在校的即時性學習需求。 (四)教育局持續辦理提供普通班教師、專業師資與家長等人員視障教育增能課程、親職教育、視障教育諮詢與支持服務,提供更好視障教育品質,幫助視障學生完成各項學習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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