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陳怡珍、陳秋萍 
案由
請教育局擴大辦理暑期經濟弱勢補助方案,為弱勢學童提供餐食,並適當提高餐費。 
說明
  1. 108年至111年6月寒暑假經濟弱勢補助案,共計補15,512人次(含原住民)。另自111年暑假起調高未到校低收入戶學生補助為每餐60元。
  2. 然而,據今年5月統計,外食費年增5.8%,是163個月以來的新高,不禁令人擔心弱勢學童之三餐,是否能夠溫飽。
  3. 目前針對暑期弱勢學童之三餐,教育局補助午餐之部分,以鼓勵學童到校。社會局則提供愛心餐券,讓學童可以隨時至超商兌換。兩種補助方案不同,原則上只能擇一。
 
辦法
  1. 建議教育局可與社會局整合資源,推出補助方案,如早晚兩餐由社會局的餐券供應,午餐由教育局補助,讓學童到校用餐,兼顧營養與學習。或其他模式的合作方案,幫助弱勢學童。
  2. 不只補助方式,也應擴大補助範圍,如台中市推出的愛心餐券方案,調整愛心餐券面額為65元,加上優惠,可買76元的商品,為六都第一。對比之下,台南60元的餐券,加上優惠,也只能買66元的商品,而且台南市的補助僅惠及1,000人,台中的補助卻涵蓋達20,000名學童。顯然仍有努力空間。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7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議擴大辦理暑期經濟弱勢補助,並適當提高餐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寒暑假期間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補助費用,自本(111)年度起已將補助額度上限,由每生每餐新臺幣50元調升為60元。 二、本案補助精神乃希望學生或家長真正購得午餐等營養品食用,避免以現金購得零食,寒暑假期間學校午餐費補助採核實補助;而餐食發放方式,學校可依地理位置、周邊資源等規劃辦理,由學校自設廚房供應,或協調超商及符合衛生規範之自助餐等餐點業者發給餐券或以簽單方式統計金額等多元方式辦理。 三、另有關評估是否比照其他縣市發放弱勢學童愛心餐券,或跨局處整合社會局資源,惟各校地理位置、周邊資源不盡相同,為使本案能實質照顧在地弱勢學童,目前未訂有全市統一方式,以利各校因地制宜規劃,能真正滿足實際所需,使其效益最大化。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