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7/1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4102017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4年度臺南市藝文場館耐震補強拆除計畫」總經費67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57萬1,000元、市配合款10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4年6月12日文工字第1143016747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總經費67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57萬1,000元、市配合款10萬1,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7月15日第7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現場展館原承租台糖舊宿舍改建,木構件已嚴重損毀,亟待進行補強維修,考量公共安全與該館精神價值,為利計畫推動及順利完成,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8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