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邱莉莉、蔡旺詮 
案由
建請文化局於玉井區噍吧哖紀念館周邊玉南段6、80(預備)地號增設停車場乙案。 
說明

一、本案已於106年7月25日辦理協商座談會暨聯合會勘,其結論:目前只針對玉南段6與80二筆地號作為增設臨時停車場。

二、本案玉南段6號分區為兒童遊戲場用地,面積1341.04㎡,權屬為台糖公司,年租金約新台幣179,431元;玉南段80號分區為住宅區,面積5063.93㎡,權屬為台糖公司,年租金約新台幣1,671,097元。

三、建議玉南段6號直接承租,玉南段80號以認養方式來處理。

四、106年7月25日座談會後尚無具體作為;建請市府文化局儘速裁示辦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830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22日府文源字第1061327330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文化局於玉井區噍吧哖紀念館周邊玉南段6、80(預備)地號增設停車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文化局已於106年11月20日發文台糖公司台南區處,擬申請玉井區玉南段6號及80號等2筆土地之認養作業,惟其函覆因前述土地屬「鄰里公園兼做兒童遊樂場」及「住宅區」,非屬該公司現行得提供地方政府機關綠美化代管土地範疇,且依臨時停車場設置也未符綠美化代管意旨,故建議以徵購或租賃方式辦理。 (二)考量本府財政及評估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周邊僅暑期停車需求較高,且園區旁樹糖街道路兩側皆有足夠空間可提供臨時停車,故現階段暫不以徵購或租賃方式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