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4/12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2046815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辦理「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戶政機關辦公廳舍耐震詳細評估及補強計畫」,經費新臺幣(下同)216萬1,000元(中央補助183萬7,000元,市府配合款32萬4,000元)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2年3月27日台內戶字第1120241485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级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核定補助本市戶政事務所辦理耐震詳評計8案,訂於112年7月底前完成詳評作業並結案,總經費新臺幣216萬1,000元(中央補助183萬7,000元,市府配合款32萬4,000元),採1次撥付補助經費。因未及納入112年度預算,為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4月11日第589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依據內政部核定函,本案需於112年7月底前完成詳評作業並結案,詳評成果列入112年度戶政業務考核績效。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4/2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1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418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