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6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7/22 
來文字號
府觀技字第108084859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府辦理108年「亮點景區觀光環境整備計畫」總經費新臺幣1,138萬7,000元整(中央補助款614萬9,000元,地方配合款523萬8,000元)乙案,為配合補助規定期程,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交通部觀光局108年6月3日觀技字第108091161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府辦理108年度「亮點景區觀光環境整備計畫」,補助含「月津八景再現計畫-濱水觀月漁火榮景(500萬元)、108年度後壁區無米樂亮點景區觀光環境整備計畫(638萬7,000元)」,總經費新臺幣1,138萬7,000元整(中央補助款614萬9,000元,地方配合款523萬8,000元)。本案計畫交通部核定經費未及納入本局108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並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6月26日第39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0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9/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7684號 
執行情形
一、補助後壁區公所辦理「108年度後壁區無米樂亮點景區觀光環境整備計畫」1案(638.7萬元),於108年11月25日開工,109年3月23日完工。 二、補助鹽水區公所辦理「月津八景再現計畫-濱水觀月漁火榮景」1案(500萬),於109年3月2日開工,預計109年5月30日完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