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許至椿、陳怡珍、蔡旺詮、張世賢、李文俊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盡速針對南區郡南里新闢活動中心後方空地徵收停車用地以開闢停車場。 
說明
南區郡南里新闢活動中心後,停車空間不敷使用,建請市府儘早完成停車場用地徵收,解決停車問題。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5/1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05722號 
執行情形
一、查南區郡南里新闢活動中心後方空地﹙停S17停車場用地﹚,土地面積約1,315.76平方公尺,初步評估土地取得成本約新臺幣5,500萬元,停車場闢建經費約200萬元,考量郡南里活動中心完工啟用在即,本府交通局將於新都路與西門路一段周邊先行劃設路邊停車空間,以因應郡南里活動中心啟用後之停車需求,俟停車格位使用情形研議納入收費管理,滾動式檢討周邊停車供需情形,評估旨揭停車場用地取得並開闢之必要性。 二、為顧及地主權益及郡南里周邊停車需求,本府交通局後續將與都市發展局共同研議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與跨區重劃方式取得停車場用地之可行性;另為擴大停車供給,本府交通局將持續與南區公所盤點周邊閒置公私有土地開闢為臨時路外停車空間,以提供民眾便利之停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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