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5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2/12/06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11158505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有關內政部111年度補助辦理「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整建計畫」,經費新臺幣99萬7,000元(中央補助69萬8,000元,市府配合款29萬9,000元)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1年10月11日台內民字第1110223659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規定「配合上级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 內政部核定里活動中心耐震初評24案及耐震詳評2案,原申請補助84萬7,000元,市府配合款15萬元。經內政部審查核定補助69萬8,000元,為利後續執行順遂,建議市府配合款調整為29萬9,000元,合計總經費99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1月1日第567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2/1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12/15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2/22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2/2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2099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