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2/01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06081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101年度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一階段金額8,412萬5,000元(補助金額6,674萬元、市配合款1,738萬5,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並利計畫執行,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事宜,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4款、第6款及內政部營建署101年1月12日內授營都字第1010800189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案由內政部營建署訂核定計畫案件計29件,總核定補助經費為1億650萬元,並需有市配合款至少20%以上,因本案業於101年度原預算編列部分相關經費,本次將就不足額部分辦理墊付。故擬提墊付金額為1,738萬5,000元,合計本次擬提墊付金額為8,412萬5,000元(補助金額6,674萬元、市配合款1,738萬5,000元),俟101年度預算追加減時再予轉正。

三、本案業經101年1月19日第52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2/13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2/2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0141號 
執行情形
1.本案計畫係經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各補助案業由本府都市發展局、水利局、文化局、觀光旅遊局、工務局及各國小、區公所等單位依規定辦理發包作業。 2.於本(101)年度編列預算辦理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