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2/02/01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1006081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辦理『101年度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一階段金額8,412萬5,000元(補助金額6,674萬元、市配合款1,738萬5,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並利計畫執行,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事宜,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4款、第6款及內政部營建署101年1月12日內授營都字第1010800189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案由內政部營建署訂核定計畫案件計29件,總核定補助經費為1億650萬元,並需有市配合款至少20%以上,因本案業於101年度原預算編列部分相關經費,本次將就不足額部分辦理墊付。故擬提墊付金額為1,738萬5,000元,合計本次擬提墊付金額為8,412萬5,000元(補助金額6,674萬元、市配合款1,738萬5,000元),俟101年度預算追加減時再予轉正。
三、本案業經101年1月19日第52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2/13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0141號
- 執行情形
- 1.本案計畫係經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各補助案業由本府都市發展局、水利局、文化局、觀光旅遊局、工務局及各國小、區公所等單位依規定辦理發包作業。 2.於本(101)年度編列預算辦理轉正。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