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王家貞、李中岑
- 案由
- 為照顧長者,再請市府比照其他五都,對65歲以上之長者免收健保費。
- 說明
本案業於臺南市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提出,惟:
1.再請市府衡酌實情編列預算補貼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
2.除本市外,全國各直轄市均對65歲以上長者補助健保費。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4611號
- 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7日府社老字第1060725801號函復: 本府就「再請市府補貼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3億8,290萬元左右(本市約26萬5,121位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新臺幣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