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王家貞、李中岑 
案由
為照顧長者,再請市府比照其他五都,對65歲以上之長者免收健保費。 
說明

本案業於臺南市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提出,惟:

1.再請市府衡酌實情編列預算補貼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

2.除本市外,全國各直轄市均對65歲以上長者補助健保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4611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7日府社老字第1060725801號函復: 本府就「再請市府補貼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3億8,290萬元左右(本市約26萬5,121位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新臺幣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