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陳皇宇、陳秋宏、林依婷、蔡蘇秋金、謝舒凡 
案由
建請針對台語認證通過,加發獎金鼓勵。 
說明
  1. 國家語言法實施至今,本應是語言平等及扶持可能瀕危之母語,尤以臺南府城百萬台語人口,然而未見特別受到重視。
  2. 本席建請比照臺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如台語認證通過者,再加發獎金鼓勵。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2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針對台語認證通過,加發獎金鼓勵」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推動閩南語教育,重視教師之專業資格,本市通過閩南語認證者現行獎勵措施如下。
(一)補助教師完成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之報名費: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辦理。 (二)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認證者給予敘獎:依本局「112學年度奬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暨修讀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以及取得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閩東語文教學合格證書之現職教師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通過閩南語認證之教師發給獎勵金一節,本局將評估納入113學年度本土教育計畫中向中央爭取,以茲鼓勵。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