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2/16 
來文字號
府衛國健字第105008713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本市辦理「105年度菸酒檳榔防制整合計畫」經費新台幣186萬元整乙案(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4年12月31日國健教字第1040701670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86萬元整,本市無編列配合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月20日第23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3/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4/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893號 
執行情形
已於本市西拉雅族群分布之六個行政區(白河、大內、東山、官田、佳里及左鎮)辦理菸酒檳榔防制相關活動,俟106年度預算再予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