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4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03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經費新台幣564萬2,5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451萬4,000元及市府配合款112萬8,5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20萬4,500元(中央補助款96萬4,000元及市府配合款24萬500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3年1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308004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451萬4,000元整,市府配合款依「內政部辦理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補助作業規定」十三、配合款:(二)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按地方財政狀況分級,配合款比例分別為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五及百分之十等五級。本市財政狀況為第3級,故須配合總經費百分之二十,即為112萬8,500元整。

(二)本案已先將中央補助款355萬元整及市府配合款88萬8,000元整納入農業局103年度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保育綠美化-業務費及獎補助費項下。

(三)本計畫核定計畫範圍為嘉南埤圳、北門濕地及七股鹽田濕地等3處國家重要濕地,分別補助真理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及台南大學執行未來10年七股鹽田濕地科學研究架構規劃、埤圳系統空間資訊建置、背景環境生物監測、河川巡守及教育推廣等各項工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2月19日第1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2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30002072號 
執行情形
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第1期款155萬元已核撥至執行團隊,亦與執行團隊簽訂補助議定書,執行率已達60%。﹝照案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