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0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
- 連署人
- 呂維胤、洪玉鳳、Ingay Tali穎艾達利、沈震東、尤榮智
- 案由
- 建請市府積極要求台灣電力公司辦理仁德都市計畫區內使用分區綠(7、8、9、10)等用地,台電161KV電纜地下化作業,並促請需地機關辦理徵收作業。
- 說明
一、仁德都市計畫區內使用分區綠(7、8、9、10)等用地,目前為台電161KV超高壓電纜使用,總計長度約1.15公里。
二、該電纜線路穿越都市計畫區住宅區,嚴重分裂都市發展、影響都市景觀及可能造成市民健康疑慮,建請市府工務局積極召開協調會,促請台灣電力公司辦理地下化作業,並促請需地機關辦理徵收作業,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11/25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12/0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1219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1年1月4日府工園一字第1101569329號函復: 一、公共設施保留地係各縣市政府所面臨之共通性重要課題,目前尚未徵收之公共設施用地經費甚為龐大。旨揭提案位於仁德(仁德地區)都市計畫區綠地(帶)用地綠7、8、9、10公共設施保留地,考量目前財政短絀,將先行錄案,視未來財源狀況及台灣電力公司實際工程需求,結合整體區域開發等通盤研議。 二、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徵收前,皆可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申請包括臨時自用住宅、幼稚園、托兒所、停車場、小型游泳池或運動設施等使用,提供參採。
- 回覆附件